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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時世界各地有不少國家或地區都已經修例,限制騎師在陣上用鞭的次數,香港是全球匯合彩池的八個賽馬地區之一,是唯一一個賽馬地區於賽馬規例上未有限制用鞭次數的地區。不過,香港賽馬會近期積極研究,是否修例,更改用鞭的準則。

現時香港是以酌情和彈性方式處理騎師陣上過分用鞭的情況,若董事認為騎師用鞭過度、不必要或不恰當,便有機會處罰騎師。馬會高層將會與騎師商討,了解他們對於修例的意見。

根據訪問描述,潘頓認為香港並不適合用鞭限制,因為香港賽馬吸引之處是競爭激烈,而每匹賽駒的特性都有所不同,如懶性重的馬匹,便需要用鞭才可以激發牠們的潛能,全力爭勝,現有制度亦受騎師歡迎,無需要去改。布文則持相反意見,他表示全球都有用鞭限制,香港改例都係大勢所趨。

其實,修例限制用鞭次數,只是政治因素,如果以賽事的觀賞或競爭性去提供意見,根本沒有可能贊成,去問騎師意見,也只是例行公事,當騎師在陣上鬥至短兵相接時,相信未必會有太多時間考慮自己已打了多少鞭。再者,難道有騎師會支持一項有機會限制自己發揮,而有罰無獎的條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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